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签订抵押合同的效力
被引:3
作者
:
于筱江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于筱江
机构
:
[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2015年
/ 08期
关键词
:
借款合同;
天津市;
抵押合同;
被告;
善意取得制度;
合同无效;
民生银行;
抵押权;
人民法院;
合同有效;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2015.08.016
中图分类号
:
D920.5 [解释、案例];
D923.9 [婚姻法];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030105 ;
摘要
:
被告李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谎称自己无配偶,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提交了虚假的离婚证等材料。此后,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双方各拥有房屋50%的所有权。王某离婚后得知房屋已经被抵押借款的事实,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抵押、借款合同无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会如何判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结果又将如何?
引用
收藏
页码:58 / 60+1 +1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M].奚晓明;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
1
→
共 1 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M].奚晓明;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