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六十年来中国政府责任的变化与展望

被引:4
作者
陈毅 [1 ,2 ]
机构
[1]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事务与公共事务学院
[2]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中国政府; 六十年成就; 中国模式; 经济改革; 政府责任; 政治责任; 经济责任; 社会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3 [国务院];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建国六十年来,中国的政府责任经历了三个时期的变化:全能型政府时期,政治责任凸现,政府责任越位;经济建设型政府时期,经济责任为中心,政府责任错位;公共服务型政府时期,社会责任回归,政府责任缺位。未来以社会责任实现为宗旨的政府在责任履行方面,不能靠硬性的权力强制推行,也不能靠可视性利益来交换或诱惑,而是靠现代国家作为共同体的权威与公民深层次的认同这二者关系的养成来实现,靠政治权力、经济权力与社会权力三者之间的博弈均衡,因而,要处理好政府干预与市场放任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结果的分配正义的福利与作为投资的福利之间的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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