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存在着差异,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发展至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着深厚的中国法律文化底蕴,借鉴了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中国人民百年来努力探索与实践的结晶,符合当今中国之国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并在多方面显示着自身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感情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不仅是我国当代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是司法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