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研究——基于路径适用的逻辑展开

被引:18
作者
张占江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反竞争行为; 竞争评估; 竞争倡导; 竞争执法;
D O I
10.16538/j.cnki.jsufe.2014.05.006
中图分类号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府反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在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制定、实施限制企业竞争制度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这是合理的,但超过必要限度就会损害竞争秩序和社会整体福利。各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经验表明,要规制不合理的政府反竞争行为需要完整的路径体系。竞争评估,是分析、评价政府反竞争行为合理性的前置路径。竞争倡导,是事前避免不合理限制竞争的制度安排、制度实施,或促进法律向有利于竞争的方向修改的路径。竞争执法,是事后追究有关主体的反垄断责任,排除不合理制度影响的路径。鉴于我国政府对经济不合理干预导致的竞争限制的普遍性、严重性以及现有制度的局限,必须通过法律解释、规则建构,建立、完善上述路径体系,推进体制改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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