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中增值收益分配研究——以辽宁省大洼县为例

被引:2
作者
张传伟 [1 ]
石常英 [2 ]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
[2]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关键词
增减挂钩; 增值收益分配; 辽宁省; 大洼县; 土地出让金; 农民; 劳动者; 级差地租; 资本主义地租;
D O I
10.13816/j.cnki.cn11-1351/f.2014.11.005
中图分类号
F299.23 [城市经济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05 ;
摘要
<正>增减挂钩的最终目的,是优化土地配置统筹城乡发展。而合理分配增减挂钩增值收益,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土地同权同价的重要手段。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思路;2010年,国务院下发通知对挂钩工作中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周转指标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要求农村土地整治富余的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所获收益,要全部返还给农村。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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