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暴力面面观

被引:4
作者
王萍
机构
[1] 江苏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对象; 男性; 暴力行为; 儿童虐待;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D O I
10.15992/j.cnki.31-1123/c.2003.09.013
中图分类号
C913.1 [恋爱、家庭、婚姻];
学科分类号
030301 ; 1204 ;
摘要
<正> 定义与分类 家庭暴力(family violence或domesticviolence)的研究对象显然包含了处于同居状态但无婚姻关系的人们及其子女,因此一些学者对“家庭”一词提出了质疑,认为应改用“亲密关系”(intimate)更为恰当。但考虑到大部分现代学者都已接受了“即使没有婚姻仪式的约束,家庭仍可能存在”(HarveyWallace,1996:2)的观点,“家庭”一词仍可接受,而家庭暴力就可定义为:共同生活状态中的任何成员以某种行为或忽视而对家庭其他成员造成严重伤害的,这种行为或忽视可被称为家庭暴力(同上:3)。其中,“严重伤害”指的是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以及对另一个家庭成员自由选择权利的侵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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