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规范表达研究

被引:16
作者
耿林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规范; 编纂技术; 抽象技术; 一般条款; 辅助性抽象技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典的规范表达,即民法典的规范编纂技术,是指一部法律或者法典在条文形成过程中关于法律规范的语言风格、条文表达以及体系安排等方面所采用的技术方法。规范编纂技术在我国法中的应用研究,目前尚未充分展开。本文主要以《合同法》为例,从结构上的一般抽象、一般条款、"具体"规则的提取以及辅助性抽象技术等方面,对我国合同法规范的编纂技术特点加以初步研究,指出其中的特点及不足,以期对我国未来编纂民法典能有所借鉴。本文认为,我国《合同法》在规范编纂技术方面的特点,首先是普遍接受了法律规范的抽象编纂技术,为此,我国采用了多种规范抽象技术。但是,我国的抽象编纂技术使用尚不成熟,主要表现是:在宏观上抽象有余而微观上抽象不足、抽象不彻底、辅助性抽象技术适用尚不娴熟等。这既有编纂技术上的原因、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实体法本身研究不足的原因。希望未来制订民法典时,更加注重法律规范的编纂技术,在概念使用、文风选择、条文表达,以及结构安排等方面,对法律规范做出更加符合逻辑的抽象化提炼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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