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空间与界限

被引:21
作者
张建伟 [1 ,2 ]
机构
[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诉讼; 司法解释; 立法空白; 过度诠释; 科学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于刑事诉讼法进行总体、全面的司法解释,是在法律简约和修改滞后的前提下存在的,具有使立法概括的内容具体化甚至弥补立法罅漏的作用,遽言废除为时尚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属于严格司法解释的内容,应当遵守法律提供的解释界限,在法律提供的解释空间内进行解释,防止自我扩权,也不必畏葸缩权,同时应当注重以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为依据进行科学解释。本文从最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选样分析,着重就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进行探讨,提出判断司法解释合法性的依据并对司法解释的科学性表达自已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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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公诉之撤回及其效力 [J].
张建伟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 20 (04) :100-108
[2]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M].张穹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