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回避制度论

被引:11
作者
汪全胜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
关键词
行政立法; 立法回避制度; 部门利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立法回避制度的法理基础是“自然公正”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有立法听证的回避制度以及为防止部门“立法走私”的部门回避制度。构成立法回避事由主要在于一是“个人偏见”,二是与职权(务)行使有利害关系。其回避的基本程序有回避的提出、回避的审查、回避的决定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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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及制度防范 [J].
汪全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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