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香港证券市场限制股票卖空浅析

被引:2
作者
夏峰
吴松青
机构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关键词
证券卖空; 卖空规则; 美国卖空规则修正案; 香港做空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强证券卖空监管,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又采取了包括临时限制金融股卖空以挽救危难中的金融机构,修订证券卖空规则以全面禁止裸卖空,颁布SH表格指令以加强卖空信息披露等限制卖空措施,短期内对市场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下跌趋势。香港一直严禁裸卖空,只允许对规定的证券进行"有担保"卖空,本次危机中只进行了调整允许卖空股票名单、提高延误交付证券失责罚金等技术性调节,卖空交易亦未发生异常波动。禁止或限制裸卖空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有交收保障的卖空则是证券市场有效运作的必要工具,建立健全的卖空机制可以丰富市场调控手段,完善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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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股市的卖空活动.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研究论文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