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的民族性

被引:18
作者
吴治繁
机构
[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族性; 民族精神;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日本民法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制定民法典是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的政治现象和法律现象,是特定民族基于其民族性的特定私权安排,其生命力的源泉不仅在于确认市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和理念还在于其内蕴的民族性。从民法典编纂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思想文化背景看,无论是自我生成型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还是继受生成型的日本民法典,无不扎根于本民族的土壤忠实反映本民族的社会生活。民族性是民法典保持其独特性、唯一性的重要标志。民法典通过采用民族通用语言编纂,充分尊重并体现民族民事习惯,诠释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彰显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以民族国家的精神旗帜象征民族统一,从而体现其民族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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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44 / 155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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