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官员额制是中国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以江阴法院司法改革为样本

被引:9
作者
王立新
机构
[1]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关键词
员额制; 主审法官; 法官助理; 司法公正;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5.13.003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没有形成固定的培养模式和流程,而是按照培养行政官员的模式培养法官。有鉴于此,改变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和目标,需要克服极大的困难,付出极大的努力。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是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更关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江苏省江阴法院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司法成为反映社会经济变化的晴雨表。为有效增强司法公正水平、提升司法效率,江阴法院以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2012年9月开始逐步推行审判组合模式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在此基础上为法官员额制度全面建立积累了有效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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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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