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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模式转换:一场深刻的革命性变革
被引:15
作者
:
卢云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西南政法学院
卢云
机构
:
[1]
西南政法学院
来源
:
中国法学
|
1994年
/ 01期
关键词
:
经济体制模式;
人治;
权力至上;
模式转换;
贤人政治;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
革命性;
交换(经济);
商品交换;
D O I
:
10.14111/j.cnki.zgfx.1994.01.004
中图分类号
: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经济体制模式制约着法律模式,法律模式反映经济体制模式的内在要求。我国改革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固有优越性的最适宜的形式。由其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模式则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固有优越性的最适宜的法律模式。但由计划产品经济法律模式转换为市场经济法律模式绝非轻而易举,它将是由人治到法治、由权力至上到法律至上、由身份到契约、由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一场深刻的革命性变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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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8 / 35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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