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岂可非议地方法规——甘肃高院撤销酒泉中院一起错误判决

被引:1
作者
王宏
机构
关键词
法院; 酒泉市; 司法机关;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酒泉地区; 行政处罚; 法律制裁;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甘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1 [最高人民法院];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1 ;
摘要
<正> 10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一起全国罕见的审判机关在审判中的严重违法司法事件。甘肃省酒泉地区中级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的《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有悻国法,不能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9月1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酒泉中院的判决,纠正了酒泉中院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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