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成年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总体构想

被引:10
作者
申政武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成年监护制度; 缺陷; 改革; 构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中国现行成年监护制度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即仅适用于精神病人和只有监护一种类型。因此,其弊端也显而易见。中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对现行成年监护制度进行改革与重构已势在必行。借鉴国外经验,中国现行监护制度的重构应首先明确监护的本质,并引入先进理念,在结构和条款上应具备通则、被监护人、监护人、监督监护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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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阶梯.[M].(古罗马)盖尤斯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