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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背景下流域/跨区域水环境管理政策评估
被引:14
作者:
张丛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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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海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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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
[1
]
杨威杉
[1
,3
]
张爽
[4
]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2]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3]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4]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来源:
关键词:
生态文明;
流域/跨区域;
水环境管理;
政策;
评估;
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与改造];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083305 ;
1204 ;
摘要:
对生态文明背景下流域/跨区域水环境进行管理,不能仅从水环境问题出发,而应从中国水问题的整体复杂性着眼。从涉水空间开发保护,水资源节约和补偿,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市场,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对相关政策进行归类,梳理出包含24项政策的政策体系框架,阐述了各类政策的目标定位和相互关系。对有关政策进行的评估,主要是政策执行评估,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阶段出现的问题。采用指标评估法,遴选20项评估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流域/跨区域层面的水环境管理政策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四梁八柱"构建之后,相关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完成步入高峰期;分别有75%和41%的政策设置了阶段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近54%的政策由多部门组织制定,环保、水利两部门牵头制定的政策数量最多;有约66%的政策得到中央深改组审议,显示党中央对于流域/跨区域水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有54.17%的政策需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于考核牵头单位、考核内容和考核作用等三项指标,均有50%以上政策达标;考核时间和评分方式的达标率往往不足25%。所有政策的改革工作均需要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约71%的政策需要调整现行管理体制;近55%的政策,目前仍处于试验阶段。通过评估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政策制定存在盲目性,考核机制失之于宽;改革任务交叉重叠,存在部门利益导向;试点地区和政策数量空间差异显著,试点选择科学性不足;生态文明立法的完整性和协调性不足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包括:进一步强化改革目标的引领作用,对改革任务进行调整、优化,优化试点地区和试点政策布局,调整与改革工作不相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改革任务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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