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及其买卖的法律困境与解决

被引:64
作者
陈耀东 [1 ]
吴彬 [2 ]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小产权”房; 合同效力;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小产权"房基本持否定态度。"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城镇居民、村民、集体组织、国家等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分析可知"小产权"房买卖对于利益主体各方是利大于弊的,故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宜一概认定无效,而是应当将"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并结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和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来讨论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一定期限前没有获得相关补正手续,或者不能满足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情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通过建立法定租赁权制度,可解决"小产权"房买卖不能办理物权登记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买卖问题,需要建立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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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民法总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