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因果关系的普遍性

被引:7
作者
维之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
关键词
因果关系;
D O I
10.19354/j.cnki.42-1616/f.2000.07.007
中图分类号
B02 [辩证唯物主义];
学科分类号
010101 ;
摘要
<正> (一) 因果关系是大家熟悉的一种事物关系,它广泛运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科学研究之中。对于因果关系的含义,现在尚有多种表述方式,但其最基本的意蕴则是:作为结果而出现的事物必定有它所以产生的原因(某种理由、条件、根据或相互作用事件),否则不为结果;同时,作为原因而存在的事物也必然要导致某种结果(某种新的事物或后继状态),否则也不为原因。然而,因果关系之能够广泛运用,其理论根据是什么呢?易言之,它是一种经验关系还是一种普遍的法则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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