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被引:1
作者
刘玉杰 [1 ]
郭百顺 [2 ]
机构
[1] 复旦大学
[2] 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
关键词
执行追加; 原配偶; 家事代理; 举证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之所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理论渊源就是夫妻家事代理权制。然而,当前执行工作中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的司法实践,却违反了夫妻代理权制的相关原则,以至于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少实际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多方面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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