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法益之展开

被引:1
作者
王春福
机构
[1]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受贿罪; 近亲属; 德日刑法; 本罪; 职务行为; 索取、收受贿赂罪; 贿赂罪; 现犯罪; 法益;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主体; 犯罪构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行贿受贿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将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扩展至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效地防止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规避法律制裁的现象。众所周知,贪污受贿犯罪属于特殊主体实施的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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