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归因是指个体把他人或自己的行为原因加以解释或推测的过程,其关键成分是认知。所以我们也把归因看作是个体对其行为与原因之间建立逻辑联系的认知过程。归因理论的莫基人弗里茨·海德(Fritz Heid-er,1958)首先提出了基本的归因模式。按照海德的归因模式,认为人们可能把行为的结果归于个人的原因或环境的原因,或者归于这两个原因。他所指的个人的原因是由“能力”和“努力”所构成的。其中“努力”又是由“意向”(个体想要做什么的质的成分)和“尽力去做”(个体作出多大努力的量的成分)所构成的。他所指的环境的原因是由“任务的难度”和“运气”所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