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场化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创新

被引:5
作者
赵宁
机构
[1]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重点生态功能区; 农民; 精准扶贫; 市场化生态补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民的行政补偿机制和传统的扶贫模式已经无法激发农民提供生态公共产品的积极性,同时使生态扶贫政策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重点生态功能区扶贫应当引入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通过促进林权适度规模化经营,发行绿色债券,加强社区共管机制以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市场化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有利于协同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减贫,达到维护社会公平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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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M].沈满洪;魏楚;谢慧明.中国环境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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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脆弱生态区生态补偿机理与模型研究.[M].韩鹏.气象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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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人文精神论纲.[M].王继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