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萌发

被引:2
作者
彭五堂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关键词
所有制; 林木盗窃法;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市民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A811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学习和研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马克思在《莱茵报》担任编辑期间遇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使他对黑格尔主义的国家观产生怀疑,他意识到私有制对国家和法具有重大影响;对城乡权利分开问题的讨论使他认识到法律只能是现实关系的反映,关于普鲁士等级委员会和摩塞尔地区农民贫困问题的讨论让马克思确信,是私人利益关系决定国家关系;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完成了第一次思想转变,颠覆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唯物主义国家观,并把作为市民社会核心的私有制的本质概括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标志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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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4 / 61+159 +159-160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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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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