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宪政思考

被引:18
作者
戴群策
尹显英
机构
[1] 广东警官学院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宪政; 治本之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群体性事件展现出来的社会各方面宪政意识的缺失,表明了作为社会秩序构成部分的我国宪政制度依然十分不完善。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基本上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党和政府应当转变思维从宪政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群体性事件,并在治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逐渐学会接受监督和制约,从而构建符合宪政要求的真正民主、法治和文明的和谐社会。只有将群体性事件纳入宪政视角,切实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才是预防和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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