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有限开放代孕生育权说——基于权利证成的视角

被引:11
作者
王籍慧
机构
[1]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代孕; 代孕生育权; 自主性; 公共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有限开放代孕生育权说的核心主张是禁止代孕侵害公民的生育权,国家应对不孕不育者有限开放代孕。生育权说的实质是预设了一项新型权利,即"代孕生育权"。这关涉代孕生育权的证成,即代孕生育这一主张能否成为生育权的一个实例。生育权说证成代孕生育权的自由主义进路是失败的:个人自主性理由本身存在内在张力,自主性单独无法构成权利证成的完整理想图景。公共善也应该成为权利证成的一个重要面向,而代孕生育权在权利证成的公共善维度也不成功,它无法满足公共善的要求或促进公共善。基于此,有限开放代孕生育权说的主张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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