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是建构农村和谐社会的制度保证

被引:2
作者
韦广雄
机构
[1] 河池学院
关键词
村民自治; 农村和谐社会; 制度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广西宜州市合寨村率先开始的村民自治是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次制度创新。它一出现便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并迅速在全国推广起来。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诸多优越性。如果能够克服其目前所存在的制度缺失,使之臻于完善,那么将是建构农村和谐社会的一种较为理想的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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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 中国发展出版社 , 贾华强,马志刚,方栓喜编著,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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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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