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主体界说

被引:66
作者
徐显明
曲相霏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权主体; 主体普遍性; 人格主体; 特殊主体;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1.02.006
中图分类号
D082 [民主、人权、民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人权主体理论的历史发展 ,概括出人权主体范围扩展的三个过程。在古典人权理论中人权主体是有限的。现代人权理论中 ,人权的普遍性首先指主体的普遍性。法人所以成为人权主体 ,一则因之其权利为宪法意义上的权利 ;二则因之其保障方式为宪法诉讼方式。人权的国际化使集体成为特别的人权主体。法人和集体作为人权的主体仅具有手段性的意义 ,生命个体才是真正本源性的人权主体
引用
收藏
页码:54 / 63+73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6 条
  • [1] 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A·艾德
    刘俊海
    徐海燕
    [J]. 外国法译评, 1997, (04) : 9 - 21
  • [2] 人权主体之争引出的几个理论问题
    徐显明
    [J]. 中国法学, 1992, (05) : 35 - 39
  • [3] 人权概念起源.[M].夏勇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 [4] 美国人权政治.[M].陆镜生编著;.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
  • [5] 西方人权学说.[M].黄〓森;沈宗灵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 [6] 人权的理想·悖论·现实.[M].常健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