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登记属于让与担保

被引:37
作者
梁曙明
刘牧晗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让与担保; 卖渡担保; 商品房买卖合同; 借贷关系;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4.16.001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裁判要旨】在当事人一方主张系房屋买卖关系、另一方主张系借贷关系,且双方证据均有缺陷的情况下,应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探究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在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足以构成一种非典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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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 [J].
杨立新 .
中国法学, 2013, (03) :74-84
[3]  
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王闯著;.法律出版社.2000,
[4]  
民法物权论.[M].谢在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