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

被引:18
作者
王彬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真理; 融贯; 反思性均衡; 法律解释;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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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以融贯性作为检验法律真理的标准,是一种超越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立场的尝试。德沃金的法律解释思想以融贯论作为法律真理观,以罗尔斯的"反思性均衡"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以信念之间、信念和经验之间的融贯性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从而为"法律唯一正解"提供了哲学上的正当化根据。但是,原则之间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并不存在理想意义上的融贯;法官的类推解释只能达致局部融贯而无法形成整体融贯;法律的无穷解释使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陷入无法自拔的"明希豪森困境",这些理论上的难题使德沃金的法律真理图景成为一种虚假的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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