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法性要件的独立

被引:22
作者
张金海
机构
[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违法性; 过错; 正当化事由; 类型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违法性的含义与功能不同于过错。以违法性与过错难以区分为由主张放弃违法性要件有失偏颇。正当化事由的理论依据只能是违法性。承认违法性有助于设计仅以违法性而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规则,对侵害绝对权益之外的其他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出类型化规定,回应并推动相关司法实践。因此,我国未来的侵权法应当明定违法性要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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