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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被引:16
作者
:
彭东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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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dex:
0
彭东昱
机构
:
来源
:
中国人大
|
2014年
/ 19期
关键词
:
地方立法权;
立法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苏晓云;
地方组织法;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分量比较重的一个修改",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由来"较大的市","大"不是单纯指人口多、面积大、GDP高。从行政区划的角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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