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与国家所有的法律实现——对宪法第9条的体系性解读

被引:94
作者
焦艳鹏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 全民所有; 国家义务; 法律义务; 生态价值; 宪法第9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理解应有两个前提,即:第一,自然资源具有包括财产价值但又超越财产价值的多元价值;第二,宪法第9条对"国家所有"已进行了基本解释,即"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意蕴是指自然资源所具有的财产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等全部价值应通过法律机制公平地惠及全民。从宪法上形式意义的"国家所有"到实质意义上的"全民所有"的实现需要国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宪法第9条第2款既是国家在自然资源领域承担相应义务的宪法依据,也是我国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为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配置具体义务的法源。
引用
收藏
页码:128 / 141
页数:14
相关论文
共 14 条
[1]
中国宪法上国家所有的规范含义 [J].
程雪阳 .
法学研究, 2015, 37 (04) :105-126
[2]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公权说再论 [J].
巩固 .
法学研究, 2015, 37 (02) :115-136
[3]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溯源与展开 [J].
陈海嵩 .
法学研究, 2014, 36 (03) :62-81
[4]
[6]
论国家的义务 [J].
陈醇 .
法学, 2002, (08) :15-19
[7]
论产业法的地位 [J].
刘文华 ;
张雪楳 .
法学论坛, 2001, (06) :10-17
[8]
世界各国宪法文本汇编.[M].朱福惠; 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
[9]
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M].柯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10]
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M].胡静; 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