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权

被引:18
作者
郭曰君 [1 ]
吕铁贞 [2 ]
机构
[1]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
[2]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权的内容; 补充保障;
D O I
10.14154/j.cnki.qss.2007.01.029
中图分类号
D922.182.3 [社会保障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首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社会保障权的定义进行了批判分析,然后对社会保障的内涵予以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将社会保障权定义为:社会成员(或公民)在面临威胁其生存的社会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和社会服务,使之维持生存并达到相当水准的生活的权利。社会保障权的特点是:权利主体的平等性,义务主体的特定性,手段性,内容的综合性,受制约性,不可转让性,兼具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性。补充保障不是社会保障权的内容。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社会保障权予以分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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