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本体

被引:28
作者
张恒山
机构
[1]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关键词
权利本体; 权利性行为; 群体意见; 个人意志;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18.06.004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既有的关于权利的释义都倾向于用权利的作用、效用来解释权利,它们实际上都不是对权利本体的解释。权利本体是观念形态的现象,是社会对某行为的赞同性评价意见,这是国家立法确认"某行为是权利"之本源。认识权利现象,必须注意"是"动词的三种不同用法与含义。通过对权利与行为、一般权利与特定权利、权利与利益、权利与个人意志的区别和辨析,我们才能真正认识权利本体。
引用
收藏
页码:65 / 88
页数:24
相关论文
共 9 条
  • [1] 欧陆普通法法律科学的历史化趋势
    尤根·埃利希
    马贺
    [J].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 (05) : 91 - 98
  • [2] 法理讲义[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夏勇, 2010
  • [3] 法理要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恒山, 2009
  • [4] 基本法律概念[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美) 霍菲尔德, 2009
  • [5] 法国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法)雅克·盖斯旦(JacquesGhestin), 2004
  • [6]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 商务印书馆 , (英)边沁(JeremyBentham)著, 2000
  • [7] 形而上学的国家论[M]. 商务印书馆[英]L·T·霍布豪斯(Leonard, 1997
  • [8]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奥)凯尔森(HansKelsen)著, 1996
  • [9] 法哲学原理[M]. 商务印书馆 , (德)黑格尔, 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