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内在价值论

被引:18
作者
王海明
机构
[1]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关键词
内在价值; 价值主体; 目的性; 合目的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018 [价值论];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是价值主体和内在价值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当且仅当A具有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时,对于A来说,事物才具有好坏价值,因而A才可以是价值主体,才具有内在价值。准此观之,自然界是具有内在价值的。然而,并非一切自然物都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一切生物具有内在价值。对于生物来说,事物是有好坏利害之分的,是有价值可言的,因而生物可以是价值主体,具有内在价值。反之,对于非生物来说,事物是无所谓好坏利害的,是不具有价值的,因而非生物不可能是价值主体,不可能具有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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