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中央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探讨

被引:4
作者
章友德
卢驰文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关键词
财政; 农民工; 完全积累制; 转移; “统账结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如果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积累制,将会导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弯路,不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若转移后的农民工养老保险采取部分积累制,转移统筹部分最多是权宜之计,决不是根本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优先于城镇职工实现中央统筹,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接受机构,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经办业务仍由各地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其业务经办人员的人事关系也保持不变。采用这种模式,必须借助先进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参保农民工的监督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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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3 / 38+123 +123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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