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单位、团体内部纠纷的自律性处理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

被引:7
作者
廖永安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
关键词
内部纠纷; 自律性; 民事审判权; 特别权力关系;
D O I
10.13715/j.cnki.jxupss.2005.05.015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法院审判权能否作用于单位、团体内部纠纷是近年诉讼法学理论界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从现代西方国家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民主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院审判权正逐步扩大对单位、团体内部纠纷与争议的处理。具体就我们国家而言,民事审判权也有进一步扩大对单位、团体内部纠纷与争议处理的必要,但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技术事项例外原则;第二、用尽团体组织内部救济原则;第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排除司法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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