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价值转变和价值建设

被引:29
作者
徐道稳
机构
[1]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
关键词
社会救助; 施恩论; 权利论; 特殊主义; 普遍主义; 价值转变; 价值建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2 [民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颁布无疑具有经济、法律和社会控制方面的意义 ,更具有文化价值观方面的深远意义。它实现了三个方面的价值转变 :对家庭而言 ,是从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 ;对个人而言 ,是从施恩论到权利论 ;对政府而言 ,是从特殊主义到普遍主义。这些转变是对我国社会救助观念的重大突破 ,有益于在实施社会救助的同时培养被救助者的自尊、自强、自立意识 ,建立现代社会制度和秩序。家庭的有限责任、权利论和普遍主义价值追求预示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社会救助价值转变同样重要的是价值建设 ,政府是价值建设的首要对象 ,大众传媒和专业工作者是价值建设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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