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的整体思维与制度设计

被引:20
作者
刘之雄
机构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刑法; 整体思维; 法益; 严格责任; 危险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受环境问题及环境刑法的特质所决定,环境刑法研究应突出强调整体思维,兼顾环境刑法在环保制度体系中的合理定位、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的关联、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背景以及环境刑法的犯罪学视野。环境刑法的保护法益需要调整,犯罪圈也应适当扩大,但"生态中心主义"立场上的"生态法益"、"生态犯罪"理念并不可取,环境危害的可罚性不应过分夸大。环境刑法领域不应实行严格责任,增设环境犯罪的危险犯规定也不是最优选择。解决问题的合理出路在于调整环境刑法的保护法益,即将人类的环境利益作为基本的保护法益,设置环境危害意义上的结果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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