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的社会冲突法律调处机制探微

被引:3
作者
付子堂
胡仁智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传统中国; 社会冲突; “天理”; “人情”; “无讼”; “慎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社会制度运行机制,传统中国法制对调处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中华文化轴心时代的先秦时期,思想家们就原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调处思想。传统中国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体现出"顺乎天理、""因于人情"、以社会为本位的基本特点,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利益关系。司法是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制度控制手段,以"无讼"为终极价值,通过社会综合治理、调处息讼、直诉机制的建立以及"慎刑"、"恤刑"的人性化司法,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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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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