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赔礼道歉的法律化:传统基础与现代发展

被引:1
作者
岳业鹏
机构
[1]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责任; 人格尊严; 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 名誉权; 人格权; 不表意自由; 礼制传统;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赔礼道歉是我国重要的民事责任方式之一,产生于儒家礼制传统文化,并被东亚甚至西方国家和地区广泛借鉴。由于现代宪法对人格尊严与表达自由的保障,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遭受违宪的争议,但在我国合宪说的观点更为有力。赔礼道歉是救济受害者名誉的最适当、有效责任方式,既妥善地平衡了表达自由与人格权保护,又契合了人格权所具有的道德与法律双重属性,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及救济需要,实践中应予坚持。
引用
收藏
页码:392 / 401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9 条
  • [1] 人格权法研究.[M].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 [2] 人格权法论.[M].姚辉;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 [3] 人格权法.[M].(日) 五十岚清;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 [4] 判解研究.[M].王利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 [5]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瞿同祖著;.中华书局.2003,
  • [6] 审理名誉权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M].梁书文等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讲座.[M].顾昂然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 [8] 民事责任论.[M].郭明瑞等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 [9] 民法通则教程.[M].金平等著;.重庆出版社.1987,
  • [10] THE LIBEL SUIT IN RETROSPECT - WHAT PLAINTIFFS WANT AND WHAT PLAINTIFFS GET
    BEZANSON, RP
    [J]. CALIFORNIA LAW REVIEW, 1986, 74 (03) : 789 - 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