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价格的思考

被引:10
作者
沈百福
机构
[1]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买方; 学校; 企业; 客观存在; 企业管理; 客观实在; 卖方市场;
D O I
10.14121/j.cnki.1008-3855.1999.06.011
中图分类号
G40-054 [教育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应当运用价格机制调节教育的供需。可以将教育的供给单位学校作为企业对待,学校应当参与教育价格的制定,从教育的卖方看,教育的价格的构成不仅只含有教育成本,还应当含有利润成份。从教育的买方看,教育价格应当由政府、受教育者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分担,但是对于不同类别的学校教育,三者分担的比例也应当有所变化。政府对许多公立学校拥有产权,但是产权与使用权应当分离,学校应当尽力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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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读《教育产业论》 [J].
厉以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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