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集体”的重塑

被引:13
作者
宋志红 [1 ]
仲济香 [2 ]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土地法学; 所有权; 农民集体; 主体制度;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2011.05.008
中图分类号
D921.8 [地方自治法]; D923.2 [物权];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研究目的:对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提出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法律规定的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民集体"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和运行机制缺乏,不能有效履行所有者职责,应按照民法上适格所有权主体的要求重塑"农民集体"。研究结论:应赋予"农民集体"特殊法人地位,并借鉴企业法人治理的经验设置其机关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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