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问题探究

被引:2
作者
庄惠阁 [1 ]
卢换敏 [2 ]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
[2] 安阳学院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国家重大利益; 被害人救济;
D O I
10.16022/j.cnki.cn51-1716/d.2018.04.004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上的一重大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为落实该制度,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其中第9条规定公安在侦查阶段撤案的条件和程序。该规定是必要的,但存在如层报规定模糊、缺乏检察院监督、缺乏被害人救济等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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