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性研究

被引:1
作者
陈书笋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抽象行政行为; 国家赔偿责任; 必要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国家赔偿法》赋予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侵害而造成损害时,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存在着大量违法行政行为致损赔偿的灰色地带,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学界对此问题也尚未形成定论。本论文就抽象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性问题展开探讨,力求对这一问题取得更进一步的认识。
引用
收藏
页码:78 / 81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国家赔偿问题研究.[M].马怀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胡建淼;金伟峰主编;于绍元等撰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国家赔偿法要论.[M].刘嗣元;石佑启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  
国家赔偿法律问题研究.[M].杨小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  
行政法教科书之总论行政法.[M].关保英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6]  
国家赔偿法.[M].高家伟著;.商务印书馆.2004,
[7]  
比较国家赔偿法.[M].刘静仑著;.群众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