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就业指导中的教育性原则

被引:3
作者
万钧
机构
[1] 南昌大学
关键词
就业指导; 人才资源; 合理配置;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就业体制改革; 就业指导服务; 毕业生; 择业期; 教育性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7.3 [];
学科分类号
040106 ;
摘要
<正>随着毕业生就业体制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从以往的“计划管理”转向“指导服务”。实现这种转变以后,如何认识就业指导服务的性质,如何引导毕业生把个人追求融于社会主义建设当中?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解决的课题。 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有一种认识,认为就业体制改革,把毕业生推向市场,剩下的就是办点具体事,提供点服务,让毕业生满意。换句话说,毕业生自主择业了,思想教育没有必要了。 我们认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在培养人才,育人贯穿于大学四年全过程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毕业生就业作为实施学校教育的最后环节,同样不可以例外。如果仅仅以毕业生满意为标准,势必陷入片面性,给工作带来损害。 其一,会使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发生困难。高校就业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人才市场,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以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毕业生只想到待遇高、条件好的“理想单位”,缺乏到基层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那么,国家重点的企业、教学科研单位、边远贫困地区对人才的需求就无法保证,必然导致要人的地方没有人去,不要人的地方挤着要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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