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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知晓非法取证信息后的处置
被引:1
作者
:
汤啸天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
汤啸天
机构
:
[1]
上海政法学院
来源
:
人民检察
|
2006年
/ 24期
关键词
:
检察;
非法取证;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6.3 [检察院];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对采用刑讯逼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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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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