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取得制度中的善意与恶意

被引:7
作者
董学立
孙贞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
[2]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 山东威海
[3] 山东威海
关键词
时效取得; 善意; 恶意; 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时效取得制度是否以善意占有为要件,存在不同观点及立法例。权衡利弊,不以善意占有为要件的时效取得制度更为可取。作为这一制度选择的体系化要求,有必要对占有人的占有方式、时效期间、溯及力及相关债权关系等作相应调整,以谋达既能维护财产秩序、促进物之效用,又能协调原权利人与占有人之间利益平衡的时效取得制度之构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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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1996, (01)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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