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法中的肖像权保护

被引:8
作者
骆正言
机构
[1] 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日本法; 肖像权; 阻却要件; 隐私权; 利益衡量; 侵权;
D O I
10.16496/j.cnki.rbyj.2010.03.014
中图分类号
D931.3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人格权的类型之一,肖像权在日本法中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它不但保护肖像的使用权,还保护肖像的制作权。后者在美国是隐私权的对象,但作为隐私权的肖像保护远不及肖像权来得广泛。当然肖像权也不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为了保护其他重要的权利,未经本人允许也可以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这些权利被称为肖像权的"阻却要件",包括犯罪调查、犯罪预防、新闻自由等六大因素。当肖像权遭遇阻却要件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被拍摄者的社会地位、活动内容和拍摄的地点、目的、方法和必要性等要素,最终决定是否允许擅自拍摄和使用他人肖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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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法理学.[M].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