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被引:53
作者
胡锦光
王锴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利益; 不确定法律概念; 国家的利益; 社会的利益; 集体的利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专门针对征收 (征用 )条款而言的。但是 ,从实际的立法看 ,公共利益在普通立法上使用极为广泛 ,并不局限于征收 (征用 )领域。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最特别之处在于其不确定性 ,是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 ,可以表现在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由于公共利益主张者的缺位以及主张者的不保险性 ,由法律来确认或形成客观的公共利益成为法治社会的普遍做法。要正确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概念 ,必须厘清公共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 ,以及与公共秩序、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等概念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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